惠州居民与外国人怎么办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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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4-20

  核心提示:惠州市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并到内地居民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关手续。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结婚登记的知识内容。

  一、内地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 内地居民办理应当提交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效机关出具的、;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二、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三、结婚登记的办理程序

  1、初审。

  查验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请当事人阅读《结婚登记告知单》,并签字。

  2、受理。

  确认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齐全、规范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或摁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3、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和声明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员填写结婚证。经认真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向双方当事人颁发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