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如何办理投靠入户?
【标签】入户
更新时间:2021-01-23
核心提示:福州市投靠入户可以分为:夫妻投靠入户,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无子女照顾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入户等情况。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投靠入户的程序。
一、办理投靠入户的程序:
申请人到分局、,原籍地迁出后在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二、办理机构:
分局、,落户地派出所窗口落户。
三、投靠入户所需材料:
(一)办理夫妻投靠入户需要的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身份证
3.《结婚证》
4.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所需材料:
1.父母《结婚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4.未婚子女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5.《身份证》
6.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证明
7.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三)无子女照顾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入户所需材料:
1.祖父母、外祖父母原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本市、县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证明
2.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身份证》
4.被投靠方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关系及共同居住生活满一年证明,并提供满一年《暂住证》
5.《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热门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关经验
-
02-12 0
-
03-20 1
-
05-20 1
-
05-11 0
-
10-24 1
-
02-19 0
-
03-25 0
-
11-28 1
-
09-06 0
-
09-0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