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标签】结婚登记
更新时间:2019-05-31
核心提示:北京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应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结婚登记的程序。
一、申请结婚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2.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均无配偶;
4.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双方共同提交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二)注意事项
三、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即时办理
2、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
四、受理机构: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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