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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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6-22

  核心提示:夫妻离婚后,对于已经确定的抚养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呢?下面请看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在西安,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请看以下内容。

  一、什么情况下能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

  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 尚在校就读的。

  3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