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借条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标签】借条
更新时间:2019-01-26
核心提示:在烟台,如果遇到些借条的情况,那该注意哪些事项呢?借条的内容很重要,一不留神,内容写得不够严谨,需要走上法律途径时,。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写借条注意事项】
一、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
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二、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三、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
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四、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
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五、签名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
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还有一个是诉讼时效的问题,2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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