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用期内怀孕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吗
【标签】试用期|怀孕
更新时间:2019-06-18
核心提示:在北京,试用期内怀孕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吗?为了广大朋友能更好地理解相关知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以案例介绍,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案例基本介绍】
去年下半年,赵女士到一家销售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但在工作的第一个月底,赵女士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可是,当赵女士将情况告诉公司领导后,却被告知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称,这属于在试用期内发现职工不符合工作要求。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赵女士能否享受公司的相关待遇?
【案例分析】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出充分理由。试用期间怀孕显然不属于上述情形,公司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她。公司如违法辞退员工,员工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热门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关经验
-
05-31 0
-
02-26 0
-
09-13 0
-
11-12 1
-
01-20 0
-
06-26 0
-
02-04 2
-
08-16 1
-
12-18 0
-
07-2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