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乘客上车司机禁问目的地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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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6-20

  核心提示: 新国标:乘客上车司机禁问目的地挑客。最新的士国标发布,规定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乘客上车前司机禁问目的地,不得挑客、绕路、甩客,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备厢的2/3等。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要点:

  载客要求:不得挑客,绕行。

  新标准规定,在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在问清目的地后,选择合理路线,按规定开始使用计价器,不得绕路;遇交通拥堵、临时封路等需改变路线时,应征得乘客同意。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不得在途中甩客或无故终止出租车运营服务。

  北京:挑客最高罚2000元

  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中的大部分内容,在北京市已经实施。《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挑客最高罚2000元。

  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备厢的2/3。

  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还规定,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备厢的2/3。

  乘客投诉:24小时内处理。

  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规定,乘客对出租车的投诉,出租车公司要在24小时内处理,应在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乘客。

  投诉未处理最高罚2万

  新规中包含的“对于乘客投诉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乘客”的规定等。还规定,如出租企业未及时处理乘客投诉,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至2万元罚款,并可责令停业整顿3天至7天。

  反第十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时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最高法、罚2000并暂扣营运资格证。

  如果出租车司机违反这些规定,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在营运资格证件上作违章记录,并可暂扣营运资格证件1个月至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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