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可以抵押?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标签】抵押|质押

更新时间:2020-05-10

  核心提示:哪些财产可以抵押呢?哪些财产可以质押呢?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等财产,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你具体介绍哪些财产可以抵押和质押。

  一、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二、哪些房地产不设定抵押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三、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