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单位可强制员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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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1-07

  核心提示:国庆假期期间,公司却要安排加班,员工可否不加班?上海市人保局提醒,若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上述法定情形是指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劳动法》规定了可以强制加班的情形。

      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市人保局指出四种法定情形。

  上述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种情况: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

  (二)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

  (三)必须及时抢修;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加班与劳动者协商才可,并依法提供加班待遇;劳动者也可依法拒绝。

  上海市人保局还提醒,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既不符合法定情形,又不具有充分合理性,只有经与员工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提供加班待遇。如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拒绝加班的,,更不能以此辞退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