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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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2-11

  核心提示:2013年昆明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从2013年5月1日起昆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地区(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和安宁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6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二类地区(昆明市所辖各县及呈贡区、东川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经省政府批准,按照省人社厅要求,我市从2013年5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地区(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和安宁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6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二类地区(昆明市所辖各县及呈贡区、东川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根据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该标准适用于我市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此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