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3年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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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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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2013年高温补贴发放时间:7-9月

  湖北2013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8元

  按照湖北省高温津贴标准规定,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35℃以上高温天气仍在室外作业的劳动者,每人可获每天8元的高温津贴,37℃以上暂停室外工作,津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不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执行时间为每年7、8、9三个月,并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据悉,高温津贴标准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去年武汉市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资料数据显示,武汉平均每年超过高温日(35℃以上)有20.8天。这意味着,武汉劳动者今夏可拿到166.4元左右的高温费。

  建筑工和环卫工两大群体是武汉户外作业的主要人群,数量超过40万人。针对这两大群体,武汉市安委会提醒,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武汉高温补贴仍暂按原标准每年7、8、9月,每人每天8元

  昨天,《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通知》公布以后,引起市民关注。市人社局相关人士称,新规政策更为细致,。不过在未出台的高温津贴标准前,我市仍将执行去年标准。

  按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7、8、9三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