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标签】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2019-09-25
核心提示:哪些情况免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包括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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