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是指哪些行为?

【标签】旅游|不文明记录

更新时间:2020-02-05

  核心提示:近年来,中国游客的旅游文明上升为社会乃至国际的热点。为了减少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法律规定需要将这些“出众”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那么,游客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记录“主要是指哪些行为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游客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扰乱航空器、车船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2.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3.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4.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5.参与赌博、色情、涉毒活动;

  6.不顾劝阻、警示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7.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

  8.违反旅游场所规定,严重扰乱旅游秩序;

  9.。

  因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旅游不文明行为,将监护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主要包括以下的信息内容:

  1.不文明行为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户籍省份;

  2.不文明行为的具体表现、不文明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

  3.对不文明行为的记录期限。

  三、“旅游不文明记录”信息将被保存1年至5年的期限:

  1.旅游不文明行为当事人违反刑法的,信息保存期限为3年至5年;

  2.,信息保存期限为2年至4年;

  3.旅游不文明行为未受到法律法规处罚,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3年。

  四、不服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记录“可以申辩获得救济

  当事人在接到申辩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有权利进行申辩。旅游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辩后30个工作日内会予以书面回复。申辩理由被采纳的,可依据当事人申辩的理由调整记录期限或取消记录。

  但是,当事人申辩期间不影响信息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