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可以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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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9-17

  核心提示:广东可以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吗?国家卫计委已经重启“单独二胎”的方案,最早今年底、最晚明年初或可开始试行, 广东、上海等省市也曾表态,希望首先在各自的省市进行试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开放“单独二胎” 曾有“三步走”方案

  据接近国家卫计委决策层的人士透露,实际上,国家卫计委已经重启“单独二胎”的方案,最早今年底、最晚明年初或可开始试行。相关权威专家进一步透露,一项“更为大胆”的方案也在酝酿中,那就是2015年,即“十二五”结束之后放开“二胎”政策,即届时夫妻双方,无论是否是独生子女,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据获悉,至迟从2007年开始,,就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展开调研。2010年1月6日,"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

  关于启动“单独二胎”政策,当时占主流意见的是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翟振武教授所带领的团队制定的分省份放开的“三步走方案”:即从2011年开始,首先开放东北地区及浙江等省试行“单独”二胎政策;第二步,放开京沪等省份;第三步,在“十二五”(2015年前)内,实现全国全部放开“"单独"生育二胎”政策。

。翟的这一方案,,。

  之前,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内容的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严格推行。其间略有微调,如放开“双独二胎”(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及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孩半”政策(第一个孩子为女孩,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等。

,2011年之前,独生子女政策覆盖率大概占到全国内地总人口的35.4%;“一孩半” 政策覆盖53.6%的人口;“二孩政策”覆盖9.7%的人口(部分少数民族夫妇;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也可生育两个孩子);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覆盖了1.3%的人口(主要是西藏、新疆少数民族游牧民)。

  两年前一度搁置近期再入议程

  开放“单独二胎”政策的酝酿,曾在2011年接近成熟。当年5月,。同年7月在乌鲁木齐召开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工作暨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形成共识:在自愿原则下,可选择一些试点省份进行“单独二胎”试点。

  广东、上海等省市也曾表态,希望首先在各自的省市进行试点。

  然而反对放宽人口政策的声音也层出不穷。如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等人认为,中国应该推行更为严厉的“独生子女政策”,即:“城乡一胎、特殊二胎、严禁三胎、奖励无胎”;并将总人口逐渐减至5亿人左右。

  政府机构中也有一些反对者。他们的理由大致相近:担心放宽生育政策会导致人口突然增加,不利于环境、资源、城镇化、就业、人均国力和人均生活水平等很多问题的解决。有的政府经济部门甚至担心人口总数增加,会导致人均GDP下滑等。

,“单独二胎”政策还遭到了几个省份省委书记的反对。

  反对声音一度占上风,加上之后计生系统重要人事的连续变更,,致使“单独二胎”政策被搁置下来。

  今年3月,,。此后,“单独二胎”政策又再度被纳入议程。

  不过,生育政策如何调整和实施,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变数,即政策调整的主导职能归属哪一部门。

  今年3月14日,,有“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表述。当时外界曾解读为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主导权将归于国家发改委。

  但6月9日,,又明确“负责完善生育政策”属于卫计委的重要职能之一。同时,方案中列出的“取消的职责”一栏中,也没有此前曾提到的“制定人口政策”的内容。

  7月29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这方面的“三定”方案正在制定中”,。

  有接近国家卫计委决策层的人士则向本报记者解释称,人口政策制定的职能即便最终确定归发改委,这和“负责完善生育政策”的职能归卫计委,两者之间也并不矛盾。“生育政策与人口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别,后者更为宏观,也较虚;前者更为具体、实在。”这位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