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卖东西晒虚假销售量能告吗?

【标签】朋友圈|虚假销售

更新时间:2020-12-05

  核心提示:微信朋友圈打广告卖东西已经变得常见,曾今的“好友圈”沦为“交易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宣传商品打的广告越来越花样百出,在打广告的时候时不时晒晒商品销售量吸引购物是广大“卖家”喜欢的宣传方式之一。但是,要是为了吸引顾客不惜自己虚构销售量的,受到欺骗的买家们能够就这理由起诉卖家吗?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是卖家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虚假销售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卖家可以持有力证据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具体而言,在实际中,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证明广告主发布的是虚假广告,且损害了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找不到广告主,则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赔偿。如果有证据证明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是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仍设计、制作、发布该虚假广告的,则可以要求他们与广告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值得提醒的是,按照法律规定,下面几种行为也是对卖家禁止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1、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2、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3、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4、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5、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6、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

  7、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