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无理由扣押金怎么办?
【标签】押金
更新时间:2020-01-27
核心提示:现在不仅买房有中介,租房也有中介。中介作为房屋租赁的中间人,租房时基本上都不会见到真正的屋主,这时租客对房屋所有的问题都得跟中介沟通,中介在这其中其实拥有着较大的权利。那么,要是租客在退房时,房屋中介无理由扣了押金的该怎么办?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租客退房时,要是房屋损坏不是人为致损的,租客也没有违背租赁合同条款的,出租房屋中介应当全额返还押金。要是中介违反押金返还义务的,租客要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同时,也可向主管中介的房管局等部门进行投诉。
怎样确定不是人为致损?
要确定是否为人为损坏房屋,就需要有行为人有损坏房屋的行为、损坏房屋的结果,最后要在有就是因为行为人的损坏行为才导致结果的证明。只有当这三者都具备的时候,房屋损坏就是人为致损的结果。
但要是所租的房屋仅有墙皮脱落等微小的损坏时,事实过程中并不存在损害行为,就不足够能鉴定为人所破坏。而且,即使有损坏结果,要是不讲前因后果就要求赔偿的也不符合合同约定。
哪些情况可以扣押金?
一般来说,租客跟房东都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确定了需要扣取押金的情形,如果没有确定的,按照通常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也能够明确。据此,下面几种情形可以扣取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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