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受第三人伤害,学校有什么责任?

【标签】侵权

更新时间:2020-01-25

  核心提示:孩子在学校受第三人伤害,学校责任怎么分担?《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学校有责任吗?第三人和学校之间责任如何分担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孩子在学校受第三人伤害,第三人是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即在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侵权的第三人要承担侵权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八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学校承担的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即学校等教育机构首先要有过错,未尽到管理职责,然后承担责任,且责任与其未尽到管理职责程度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