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注意一些风险要点

【标签】劳动仲裁

更新时间:2019-08-22

  核心提示:劳动仲裁时注意一些风险要点。不按时出庭的风险;举证不能的风险;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的风险;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详细的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劳动仲裁时注意一些风险要点

  1、不按时出庭的风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作缺席裁决。

  2、举证不能的风险。没有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的风险。当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困难无力交纳仲裁费用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其费用的缓、减、免交。申诉人无故不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4、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许可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