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险可以继承吗?
【标签】继承|人身意外险
更新时间:2019-06-25
核心内容: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支付保险金。其所支付的保险金能作为遗产进行处理吗?在怎样的情况下能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
人身保险是以人身为保险标的,承保公民的生命、健康或劳动能力的保险。当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给付保险金。
《保险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继承,取决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
如果保险合同中已指定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直接由受益人取得,而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死亡,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的程序处理。
《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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