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经夫妻一方同意卖房子吗?

【标签】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19-04-12

  核心提示:可以不经夫妻一方同意卖房子吗?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可以不经夫妻一方同意卖房子吗?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出卖了共同所有的房屋的,第三人是善意的且办理了房产证的,可以善意。

  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且办了房产证的,由第三人取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时,另一方可请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