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购得的北京经适房上市销售有什么限制?

【标签】经济适用房

更新时间:2021-01-18

  核心提示:已经购得的北京经适房上市销售有什么限制?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已经购得的北京经适房上市销售有什么限制?

、国家发改委、、,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

  上市交易:

  1、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2、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北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住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未住满5年的家庭,可以以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单价出售给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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