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要可以要求涨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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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8-18

  核心提示:合同签订后要可以要求涨价吗?《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但是,非执行政府定价的,仍应按照原价格履行。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约定的价格也是不能随意变更的,除非协商一致。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按照交付时的价格,除此之外的,都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即原价格履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价格。

  执行政府定价的,按照交付时的价格。

  第六十三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违约方要承担不利的价格。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除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之外的,都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但是,对于不属于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商品,在遇到价格变动时,不论当事人是否违约,仍应当按原价格执行,而不得按新价格执行。当然,此时,当事人也可以经过协商一致,变更原价格;但未经双方同意的,任何一方不得按新价格履行或者要求对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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