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共同房产赠给子女,离婚后能撤销吗?
【标签】赠与
更新时间:2019-02-21
核心提示:约定共同房产赠给子女,离婚后能撤销吗?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单方不能撤销该赠与合同。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何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房屋,并对包括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的,除非能够举证证明双方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双方离婚时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夫妻双方将共同房屋赠与子女,双方对房屋是共同共有关系,赠与也是共同赠与,任何一方单方都无权撤销赠与。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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