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单独二胎政策出台前怀孕罚款吗?

【标签】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

更新时间:2021-04-27

  核心提示:安徽《修正案》实施前,单独夫妻已怀孕或生育二孩的,可在修正案实施后,补办《生育证》。在实施日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两孩,同时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经送达的,决定继续有效。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在安徽单独二胎政策出台前怀孕罚款吗?

,安徽《修正案》实施前,单独夫妻已怀孕或生育二孩的,可在修正案实施后,补办《生育证》。

  政策落实之前怀孕,政策发布后出生的孩子,是否属于程序性违法生育,是否会被处罚?对此,,可参照浙江省做法,明确在实施日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两孩,同时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经送达的,决定继续有效;对于此前违法生育的单独夫妻,而征收决定书没有送达的,符合条件的可补办手续。

  换言之,,单独夫妻已生育二孩的,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再退还;未征收或未征收完结的,终止征收。避免了部分符合条件现已怀孕的妇女,因交不起社会抚养费或出于工作考虑而堕胎的悲剧,更人性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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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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