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户籍在安徽可以申请单独二胎吗?
【标签】计划生育|单独二胎
更新时间:2021-01-12
核心提示:安徽“单独”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在我省,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在安徽省申请再生育,并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生育证》。具体关于安徽单独二胎政策的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夫妻一方户籍在安徽可以申请单独二胎吗?
2014年1月22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决定》自2014年1月23日起实施。
安徽对于单独二孩解读是“单独”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在我省,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在我省申请再生育,并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生育证》,做到持证生育。
注意:
,“单独”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安徽省政策尚未实施前,“单独”夫妻已怀孕或生育二孩的,可补办《生育证》。
相关内容链接:
安徽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五)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一)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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