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后需要警惕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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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6-14

  核心提示: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需要警惕十类风险,其中包括警惕买房前缴纳的诚意金;内部认购。买房中警惕销控假象;逃避债务等等,有关买房前后风险的相关内容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买房前后需要警惕哪些风险?

  (一)买房前:

  1、缴纳诚意金

  有的项目开盘时证件并不全,但是为了吸引购房者,可能会采用例如1一千抵一万等办卡活动,让购房者缴纳购房诚意金。其实,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无诚意金一说。从法律意义上说,开发商向消费者收取诚意金是一种违法行为,并无实际意义,有的甚至折扣比原价还要高。诚意金缴纳比例是销售定价的重要依据。开发商从缴纳诚意金到正式销售有时间差,而这为开发商提供了操作空间。缴纳诚意金,没有享受购房服务。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是十分不公平的。”

  应对:购房时,要查看项目五证原件,查看是否是正规项目,拒绝违规缴纳诚意金,不要被开发商的促销手段迷惑,冷静购房。

  2、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房地产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买房者。但一些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保障。

  应对:最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至于想买低价房的业主或投资者,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具有市场品牌的楼盘。

  (二)买房中:

  1、销控假象:

  眼下不少开发商卖房“捂信息”,开发商利用销售信息不对称,制造假的控销表从而营造成交火爆的假象,诱使购房者在没有看清楚或者了解清楚项目的情况下仓促购房,后患无穷。

  应对:购房者在选择购房的时候应当看清楚项目相关信息,同时根据项目定位、地理位置、配套等信息确定所要购买的楼盘的价值,理性购房,综合多方面考虑,不要偏听开发商催促之词。

  2、逃避债务

  借破产逃债是许多公司常用的伎俩。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常常将资产转移到另一项目中,或隐匿财产,抽逃资金,做假账造成破产的假象,搞假破产。

  应对:业主可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开发商,要分清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同时,明察暗访项目公司的实际财产。

  3、霸王合同

  购房者与地产销售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会有空白的地方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但如果双方没有补充条款,就应该注意合同的空白处别让开发商做了手脚,预防出现霸王合同的购房陷阱。

  应对: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遇到空白处应填上自己应有权益的内容。如无需填写时,也应画上横线。

  4、房产证拖着不办

  有些业主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在三个月之内办理房产证,但有时好几年房产证依然没办下来。几年来每次去找开发商,对方都有一套托词,用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正在办理”。

  应对:购房时看商品房是否“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可能拿不到房产证,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三)买房后:

  1、虚假广告

  设计精美的广告经常是吹得天花乱坠,很多购房人买某一个项目的欲望,首先来源于房地产商的广告或展会上的沙盘。“样板房”也耍花招,一些开发商利用样板房欺骗消费者,样板房质量、结构与实际所交房不符、装修中利用视觉误差、家具尺寸相对缩小等进行误导。

  应对: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时还要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样才有保证。

  2、虚假配套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的承诺并不到位。

  应对: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不配套,麻烦就多了。

  3、偷换物业

  开发商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或在一段时间后偷偷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以次充好。

  应对: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

  4、物业乱收费

  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通常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出核准的价格收取管理费。

  (2)自提高收费标准,赚取收费差价。

  (3)自增加项目建设,而将费用分摊给业主。

  应对:业主应积极参与,选出为全体业主服务的业主委员会。这样业主委员会可以挑选信誉好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解除与信誉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合同,并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