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标签】房屋中介|中介费
更新时间:2020-09-18
核心提示:根据新修订的《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规范》,房屋买卖居间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买卖双方各1%;代办有关事项过户手续服务费,为400元,买卖双方各200元。具体关于天津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天津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房屋中介的基本服务项目:包括房屋买卖居间代理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户手续服务、代办贷款服务、单独代办产权过户手续服务、租赁中介经纪服务。
最高收费标准:
1、房屋买卖居间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买卖双方各1%;代办有关事项过户手续服务费,为400元,买卖双方各200元;
2、代办贷款服务费,为600元,买方承担;
3、单独代办产权过户手续服务费,为300元,买方承担;租赁中介经纪服务费,为1个月租金,租赁双方各50%。
相关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2、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3、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4、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6、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7、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8、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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