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免责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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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8-28

  核心提示:签了拼车免责协议就真的可以免去对方的责任吗?拼车免责协议是否有效?对拼车路程、时间、费用、双方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的处理等内容,作出一个明确的约定,可以明确拼车双方的权责划分,但是并不能“完全免责”。具体关于拼车免责协议的效力问题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拼车免责协议有效吗?

  拼车回家风险系数很高,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一份简单的协议,对拼车路程、时间、费用、双方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的处理等内容,作出一个明确的约定,可以明确拼车双方的权责划分,但是并不能“完全免责”。

  拼车协议生效以后,车主与拼车人之间即产生了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车主有责任和义务将拼车人安全送达目的地。一旦出现人身伤亡的意外,如果是第三方责任则由第三方承担,但是一些单方责任的意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使之前签有“免责”协议,车主一方也无法完全免除责任,一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由上可知,如果当事人在拼车协议中约定了免责条款,也不一定能完全免责。

    注意: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其主要特点是:

    1、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免责条款必须在事故责任前约定;

    3、免责条款的目的在于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

    4、免责条款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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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免责条款在合同中的效力如何?

  免责条款订入合同中并不当然有效,除应符合法律关于合同效力的一般规定外,还应符合一些特殊规定。

  1、免责条款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对免责条款进行限制的法律依据。

  2、免责条款不得免除故意和重大过失责任。

  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条款,则无异于鼓励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负责任地履行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免责条款不得免除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

  免责条款的免责以合同的基本义务得到履行为前提。

  如果允许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基本义务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就背弃了合同的本来目的,且与法律的原则相违背。

  4、免责条款不得违反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要求之一就是民事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上要合理。

  5、免责条款不得免除人身伤害责任。

  我国《合同法》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免除人身伤害责任的条款与法律基本原则及社会公共道德标准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