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第三者”的关键证据有哪些?

【标签】离婚|证据

更新时间:2020-07-26

  核心提示: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以上这些都属于可认定“第三者”的关键证据。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认定“第三者”的关键证据有哪些?

  很多离婚的当事人因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间接证据不认定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

  由于目前的《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曲指可数。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所以要取证明“第三者”的证据就要找出关键的证据,否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 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