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后可以起诉索回“恋爱费”吗?
【标签】结婚|恋爱
更新时间:2019-12-12
核心提示:对于恋爱费用一般举证较难,也难以认定哪部分费用是对方所花费。在无书面约定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在法律上情侣之间的这种行为视为赠与,即便双方终止恋爱关系,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对方返还。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情侣分手后可以起诉索回“恋爱费”吗?
对于此类返还恋爱费的案件,一般举证较难也难以认定哪部分费用是对方所花费,另外这相当于赠与合同,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得要求返还的。不过,这都是针对一些日常生活花费而言,如果涉及购房、购车等大额消费,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追讨恋爱成本 男方尚无胜诉
1、恋爱关系难认定
现实中,成功诉讼并不容易。“恋爱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很难举证。”隋法官表示,时下不少人相识会合影,亲密照已经无法确实证明恋爱关系,除非对方愿意承认,否则很难认定。
2、恋爱消费难认定
男女双方在恋爱交往过程中,为培养双方感情,一方因恋爱而为对方支出的生活消费,如吃饭、外出旅游等或向对方赠送的手机、首饰等物品,是很平常的事。,根据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对其主张被告返还双方交往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及经济损失进行举证。
3、消费比例难界定
在这类案件中,原告赠送被告礼物,原告很难举证证实被告实际收取了礼物。至于两人交往过程中,开房、吃饭、旅游支出,即使原告提供了发票,也很难举证实际花费在被告身上。实际上,多数被告对于原告的主张均不予确认。
败诉的结果就难以避免。
审判依据
恋爱花费属特殊“赠与”
在无书面约定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在法律上情侣之间的这种行为视为赠与,即便双方终止恋爱关系,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对方返还。
而根据《合同法》关于赠与的相关规定,一般是在移交之前赠与可随时撤销,即承诺购买物品等但一直未予兑现,这种承诺可以随时撤销(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外);但在移交之后,则一般不能撤销,即便撤销其条件也非常苛刻;只有在其严重损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三种情形下,方能撤销,同时这种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
相关法律条文: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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