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深圳安居房需要哪些材料?

【标签】房地产|安居房

更新时间:2021-01-22

  核心提示: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申请人的深圳市的社会保障卡;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申请深圳安居房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通知书》和申请人身份证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则自动纳入日常轮候。

  申请材料明细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深圳市的社会保障卡;

  (4)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无婚姻状况证明等;

  (6)属人才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7)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8)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