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动车上牌需要什么材料?

【标签】交通|电动车上牌

更新时间:2020-11-23

  核心提示:上海 电动车自行车上牌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等。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上海电动车上牌需要什么材料?

  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应当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提示: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内容:

  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车执照(以下称非机动车牌证):

  (一)电动自行车;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三)人力三轮车;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上牌的其他非机动车。

  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实行自愿登记,其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办理。

  注意:

  1、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仅限于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员申请登记上牌,每人可以登记一辆。

  2、人力三轮车仅限于市政、环卫等单位因作业需要申请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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