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失独”夫妇接受辅助生育技术服务有多少补助?
【标签】计划生育|失独
更新时间:2020-06-09
核心提示:从2014年3月起,浙江省“失独”夫妇接受辅助生育技术诊疗服务,自付部分费用最高可获得5万元补助。有关浙江失独夫妇补助方面的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介绍。
浙江“失独”夫妇接受辅助生育技术服务有多少补助?
对“失独”家庭的补助政策,,从2014年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什么是辅助生育?
当自然怀孕失去机会后,只能依靠外部手段,这些手段在医学上被称为辅助生育技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就是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
如果我省的“失独”夫妻想通过辅助生育手段重新获得一个孩子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卫生计生部门提交申请,将按照实际服务费用结算补助费用,夫妇累计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5万元。
(一)接受辅助生育服务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浙江省户籍的;
2、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死亡的;
3、持有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
4、夫妻双方有辅助生育意愿的。
(二)21家辅助生育预约服务机构
21家医疗机构分别是浙江省人民医院、浙医妇院、浙大一院、浙医邵逸夫医院、温医大附属第一医院、温医大附属第二医院、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市红会医院、宁波妇儿医院、温州中山医院、湖州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人民医院、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台州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和东阳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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