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标签】二手房|过户

更新时间:2019-09-17

  核心提示:西安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申请人(卖方)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核对原件)等,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西安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材料有: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买卖合同;

  5、申请人(卖方)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核对原件),或登记机关根据需要提供的结婚登记审查表;

    6、代理人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7、处分未成年人的房屋时,监护人应提供经公证处分的房屋系“为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书面保证;

  8、涉及未成年人的房屋时,其监护人需提交监护公证书;

  9、外籍人士(含香港、澳门、台湾)购买的须出具西安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

  10、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或房屋分户测量图、配图说明、房屋四至墙界表等;11.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核档证明);

  12、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受理—录入—扫描—审查—审核—移交产权中心。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1、以上有关所需西安二手房过户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详情请咨询西安房管局相关科室。

  2、西安个人房屋买卖转移登记业务的办理地点: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西大街116号)大厅一楼5-10号窗口,办理电话:029-87639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