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失如何投诉?

【标签】消费者权益|快递丢失

更新时间:2020-02-28

  核心提示:快递丢失投诉途径是怎样呢?发生快递业务方面的纠纷,可以拨打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特服电话。同时,也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或者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申诉。具体有关快递丢失投诉的问题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快递丢失如何投诉?

  快件丢了,快件送晚了等问题,市民都可直接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或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申诉,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页面上还包括:邮政、顺丰、申通、圆通、韵达等多家快递企业的投诉电话。

  (一)国家邮政局网站投诉步骤:

  第一步:登陆申诉网站,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基本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成功注册。

  第二步:成功登录,点击“我要申诉”,选择要投诉的企业名称、投诉内容,再填写自己姓名、电话、快递单号等,所以快递单务必要保留好,上面有投诉必需的相关信息。

  第三步:完成申诉,并且可以看到自己的申诉状态改变为“处理中”。

  (二)各家快递企业投诉电话:

  1、中国邮政:11185;

  2、邮政快递(EMS):11185;

  3、顺风速运:4008-111-111;

  4、宅急送:4008-789-000;

  5、申通快递:4008-895-543;

  6、圆通快递:021-69777999;

  7、韵达快运:4008-216-789;

  8、中通速递:4008-270-270;

  9、天天快递:4001-888-888;

  10、百世汇通:4009-565-656;

  11、全一快递:4006-631-111;

  12、国通:4001-111-123;

  13、速尔:4001-589-888;

  14、优速:4001-111-119;

  15、港中能达:4006-201-111;

  16、DHL:8008-108-000。

  相关内容:

  快递丢失的赔偿问题

  未约定快件丢失按市场价赔

  根据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

  快递业内人士表示,不少网店卖家与快递企业都商定按照数倍运费的方式赔偿。而保价的话,快递公司都会有各自规定的上限,基本上都是数万元,1万元、2万元都有,不过一般不超过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施行,在赔偿方面,没有保价的快件丢失不再以3倍邮资作为赔偿上限,而是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中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即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在这个过程中,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是多少,将由消费者举证,比如提供发票,证明物品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