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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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9-22

  核心提示:2016年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2016年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项目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这些要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接下来法律经验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吉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4元/年;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876元/年;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76元/年;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637元/年。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全国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不一样,。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