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标签】最低工资标准|滨州
更新时间:2021-04-11
核心提示:2014年山东省滨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根据最新规定,滨城区(含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邹平县、博兴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具体有关滨州最低工资标准的内容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滨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调整后的滨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类:
(一)滨城区(含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邹平县、博兴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
(二)沾化县、惠民县、无棣县(含北海经济开发区)、阳信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元。《通知》还指出,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1、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3、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无法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合最低工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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