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预防休产假被降职降薪?

【标签】产假|降职降薪

更新时间:2019-11-18

  核心提示:建议准妈妈们先将每一项与自己相关的工作细节仔细记录下来,之后列出工作明细表,然后与主管领导沟通,及早确定工作代理人。关于如何预防休产假被降职降薪的内容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怎样预防休产假被降职降薪?

  近年来,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被单位“变相降薪”较普遍,,多是赢了官司却丢了“饭碗”。

  从法律层面上来看,企业对怀孕女职工降职降薪的做法的确不可取。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对于那些不想放弃工作的妈妈,最好提前规划一份产假工作计划。

  首先,所从事工作的不可替代性越高,交接准备工作就越复杂。建议准妈妈们先将每一项与自己相关的工作细节仔细记录下来,之后列出工作明细表,例如“例行事务表”、“专题任务表”、“即将开始实施任务表”等等,这样代理人会根据表中的安排很快接手工作。

  在列出工作明细表后,与主管领导沟通,及早确定工作代理人。在产假期中可以与代理人通电话,关心一下他的工作状态,虽然有时会比较麻烦,但不吝啬这点时间与耐心,才是以后在职场生存的长久之道。

  而对于用人单位,除了建立完善针对女员工的规章制度,保障女员工的基本生育权利、落实生育假外,最好要求用人单位设置调岗缓冲期,即在女员工产假后一定时期对其工作不做大调整,缓冲期后作出相应评估以决定工作岗位是否调整。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劳动者主动辞职 拿不到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相关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47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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