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泥头车怎么进行诚信评价
【标签】诚信评价
更新时间:2020-08-30
核心提示:广州市“泥头车”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出台,根据办法,泥头车及其运营企业将以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记录、媒体报道等作为依据进行周期记分考核。泥头车记分满50分,将被收回标识,运营企业记分满100分,将被吊销企业处置证。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将采取记分方式进行诚信评价。
具体来说,“泥头车”的诚信评价的实施方式为:
一、诚信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
1、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记录(包括行政文书、现场照片、视频及证人证词等)、处罚决定;
2、广州环卫行业协会的处理意见;
3、经核实的媒体报道、群众投诉。
二、诚信综合评价的考核周期:
1、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管理自企业领取《处置证》之日起,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处置证》有效期不足一年的,考核期与《处置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相同。
2、车辆的考核则自车辆领取《标识》之日起,半年为一个考核周期;重新申领《处置证》和《标识》的,从核发之日起重新记分。
三、每个诚信综合评价考核周期内违规的处罚:
1、企业
(1)企业记分满60分的,由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进行提醒,由广州环卫行业协会或企业自行组织教育整顿;
(2)企业记分满100分的,由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吊销企业《处置证》,视整改情况限制其在30天至60天内不得重新申领;
(3)企业连续两个记分周期被吊销《处置证》的,从被吊销《处置证》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2、车辆
(1)记分满30分的,由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向车辆所在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留置《标识》直至整改完毕;
(2)车辆记分满50分的,由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收回《标识》,视整改情况限制其在30至90天内不得重新申领;
(3)车辆连续两个记分周期记分满50分的,从被收回《标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标识》。
而泥头车必须凭借《标识》才能开展余泥运输业务。没有《标识》,泥头车就会在一年内无法营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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