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工劳动能力怎样鉴定?

【标签】鉴定|劳动能力

更新时间:2021-03-28

  核心提示:深圳市职工劳动能力怎样鉴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怎样申请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人为被鉴定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还应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三)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诊治医院核准的住院病例或者手术记录复印件一份(仅住院病人提供);

  (四)各项检查报告原件;

  (五)疾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还需提交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