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消费者投诉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标签】消费者投诉

更新时间:2019-04-18

  核心提示:消费者投诉应提交哪些材料?消费者投诉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如果投诉内容比较重要,消费者最好亲自将材料送交消费者协会,并进行口头补充说明。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消费者投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三)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具体的投诉请求;

  (五)投诉的日期。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

  投诉时,消费者容易陷入几种误区:

  误区一:所有消费都可投诉

  《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

  误区二: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

  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误区三: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

  《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如提出一些“过”的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

  误区四: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协会投诉

  消费者丢物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当然,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将物品交由存包处保管,领取时发现物品丢失,消费者协会则可介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