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与台湾居民怎么领证结婚?

【标签】结婚程序|结婚证

更新时间:2020-11-11

  核心提示:内地居民与台湾居民怎么领证结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符合领证结婚条件的内地居民与台湾居民领证需要共同到内地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领证结婚的条件和程序,仅供参考!

  一、领证结婚的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证结婚的程序:

  1、办理机构:

  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领证应出具的证明材料: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A、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B、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A、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B、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领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