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低收入职工怎么提起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标签】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

更新时间:2019-03-03

  核心提示:上海市低收入经济困难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经济困难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需提交提取原因等证明材料。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经济困难的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的办理程序:

  1、申请委托提取的:

  (1)申请人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业务的,应先至居住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初步咨询,并取得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联系单。

  (2)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应携相关申请材料亲自到场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委托提取申请。

  (3)各区、县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区、县管理部在受理申请后,如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疑问的,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准予提取的,管理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书。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确认委托书内容无误后应签字确认委托。

  2、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申请补提的:

  (1)符合支付物业费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区、县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区、县管理部在受理申请后,如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疑问的,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准予提取的,申请人凭审核单、提取审核材料到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不准予提取的,受理机构应当说明理由。

  二、申请人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

  (2)如有共同提取人的,应提供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件、其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等)、出具的书面同意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①由市或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购房合同;

  ②房地产权证。

  (2)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低于6000元的(含6000元),应提供房地产权证。

  3、提取方式审核材料

  (1)申请委托提取的;

  ①申请委托提取的:

  A、从物业公司取得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联系单;

  B、填妥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申请书。

  ②申请委托提取变更的(仅限变更共同提取人,如需变更其他委托事项的,应先终止原委托后再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A、原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

  B、变更后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申请人和变更后共同提取人之间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C、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变更申请书。

  ③申请委托提取终止的,应提供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终止申请书。

  (2)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申请补提的:

  ①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税控发票(居住售后公房的提供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付款凭证);

  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