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水军乱发帖要承担责任吗?

【标签】网络水军|人身权益

更新时间:2019-05-17

  核心提示:公关公司雇佣网络水军为活动等作宣传、造势,造成网络水军乱发帖、转帖侵害到他人的人身权益,网络水军需要承担责任吗?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定,网络水军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需承担连带责任。以下内容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网络水军发帖要承担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上述司法解释也规定了承担责任的方式:

  1、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恢复名誉等责任形式的,应当与侵权的具体方式和所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侵权人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网络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裁判文书等合理的方式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侵权人承担。

  2、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关于网络水军——

  网络水军即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网络人员,以注水发帖来获取报酬。传统水军仅仅是论坛大量灌水,现代水军已系统化规模化,主要按工作分类,分成打击竞品的营销水军和仅提供口碑维护的营销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