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生二胎政策

【标签】计划生育|河北二胎

更新时间:2019-01-04

  核心提示:河北省生二胎有哪些政策。河北省生二胎政策是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十一种条件之一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河北生二胎政策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者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山区、坝上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九)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十)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女孩的;

  (十一)平原、丘陵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

  (十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其他特殊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