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在京办理异地身份证规定

【标签】身份证|异地办理

更新时间:2019-08-03

  核心提示:根据最新规定,湖北人也可以在北京办理异地身份证了,那么,湖北人在北京办理异地身份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需满足的条件

  1、在北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湖北省户籍居民;

  2、只受理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

  需携带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北京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办理身份证换领的,还需提供原身份证;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

  需等待的过程

  1、居住地受理: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应前往的地点

  北京市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

  办理的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

  1、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2、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