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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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4

  核心提示:有限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有限公司解散的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受行政处罚解散等情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有限公司解散的六种情形:

  一、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无须股东会再另行作出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但是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通过股东会不能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这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四、受行政处罚解散

  公司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公司被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法律无明文规定时,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解散公司。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最常见的情形是,公司自行停业,实际处于解散状态,但公司股东不按规定进行公司解散清算,也不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最终,公司因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被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五、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六、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根据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可以作出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决议。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原公司解散。

  对股东会关于合并或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