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整治的范围

【标签】户外广告|新闻

更新时间:2019-06-14

    1.利用城市道路路灯灯杆、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2.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或者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行的;


  3.妨碍生产或者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4.占用绿地遮挡绿化景观,利用行道树或者损毁城市绿化设施的;


  5.利用危房或者可能危及建筑物和设施安全的;


  6.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建筑控制地带;


  7.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控制地带;


  8.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控制地带、风景名胜点及其建筑控制地带;


  9.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区域;


  10.设置于建筑物顶部(含裙楼)的商业广告设施;


  11.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


12.已超过审批期限的;


  13.未进行安全检测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