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部分裁决适用范围是什么?

【标签】劳动仲裁

更新时间:2021-02-25

  核心提示: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是对案件中急需处理的部分争议在终结裁决之前先行作出裁决。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的知识内容。

  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是指对于特定的一些情形紧急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初步审理后,对案件中急需处理的部分争议在终结裁决之前先行作出的裁决,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有履约能力,不作部分裁决将严重影响劳动者一方生活的情况。

  一、部分裁决仅适用于以下范围:

  1.企业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三个月,致使职工生活无基本保障的;

  2.职工因工负伤,企业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

  3.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企业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

  二、部分仲裁裁决的效力:

  对部分裁决不服的,不得单独就部分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可以向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部分裁决的执行。复议申请应当自部分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超过15日的,当事人不得再申请复议;在15日内,如当事人尚未申请复议而终结裁决已作出并送达,则当事人也不得再就部分裁决申请复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决定。部分裁决正确的,驳回复议申请;裁决不当的,撤销该部分裁决,已执行的应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