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
【标签】创业就业补贴
更新时间:2019-07-25
核心提示:广东出台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确保“毕业不失业”。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招用应届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予以2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对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予以免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开网店的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担保贷款。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关于广东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
广东大学生创业就业的补贴政策:
一、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的补贴:
1、中小微企业每新招用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2、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3、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
4、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地市和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免费提供档案保管服务。高校毕业生去基层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补贴:
1、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所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最高限额8000元。
3、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左右的一次性创业资助;经相关部门评选出的优秀创业项目,可给予5万-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4、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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